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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老师: 010-645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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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增值服务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减税降费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解析”高级研修班
培训费:3600元/人,费用均不含食宿。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武老师
  • 电话:010-64505166
  • 邮箱:wuty@mail.nai.edu.cn
  • 时间 地点 在线报名
课程简介

“减税降费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培训背景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为经济回暖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持。

为了推动减税减费落实落细,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让企业充分享受到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北国会)作为国家财政部直属单位,从自身培训优势出发,配备集实践、理论、教学于一身的经验丰富的师资,推出“减税降费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解析”高级研修班。课程将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详细讲解享受范围和办理流程,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二、培训收益

1.详细解读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学员精准掌握政策应用的要点;

2.帮助学员了解我国财税改革背景、税制改革成效等热点问题;

3.帮助企业学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税务支出,降低企业税负。

三、培训对象

1.企业CFO、财务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2.企业从事税务管理的经理、主管及一般税务人员;

3.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人员;

4.高校从事财税理论研究与教学的教师。

四、课程内容

(一)财税体制改革最新动向

1.中国税制改革与下一步减税降费展望

2.最新税收新政解读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解读

4.增值税改革影响与趋势

4.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改革影响与趋势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解析

1.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与供应企业的优惠政策解析

2.交通运输、生活性服务等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解析

3.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解析

4.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5.二手车经销旧车、捐赠进口物资免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6. 相关案例分析

(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1.疫情物资生产企业新购产能设备的税前扣除政策解析

 2.企业亏损弥补的优惠政策解析

 3.公益性捐赠的优惠政策解析

 4.医药防护救治与临时性收入等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5.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四)社保费减免重点关注问题

 1.“五险一金”等社保费阶段性减征、减免问题

 2.相关政策执行期限、适用范围与缓缴问题

 3.社保费减免流程的实务操作

 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中的其他问题

(五)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支持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2.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五、培训方式

为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更快地了解课程资讯,更有效地掌握培训内容,本研修班以面授课堂为主,同时将免费推送给学员与本主题相关的精品录播课程,方便学员利用网络课堂提前预习、巩固相关专业知识,再结合面授课堂进一步强化、拓展。

六、培训师资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门从事财税政策与实务的专家团队;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长期从事于税收实务工作的企业、事务所专家;高校长期从事税收理论研究的专家。

七、培训时间地点

序号

报到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总第1期

4月8日

4月9日

4月11日

北京

总第2期

5月11日

5月12日

5月14日

南宁

总第4期

6月15日

6月16日

6月18日

珠海

总第5期

7月5日

7月6日

7月8日

成都

总第6期

7月12日

7月13日

7月15日

北京

总第7期

9月14日

9月15日

9月17日

青岛

总第8期

9月9日

9月10日

9月12日

北京

总第9期

9月19日

9月20日

9月22日

昆明

总第10期

11月6日

11月7日

11月9日

深圳

总第11期

11月14日

11月15日

11月17日

重庆

总第12期

12月4日

12月5日

12月7日

北京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八、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电子版结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2.缴费方式

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我们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10-64505166

邮箱:wuty@mail.n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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