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 15652426725
黄老师: 13811202080
左老师: 15010396972
刘老师: 15156687541
-
武老师: 010-64505166
吴老师(学院): 010-64505065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2024年《数字化下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一、培训背景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新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颁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对必须招标项目进行重新认定。政府采购制度不仅规范和节省了财政支出,也承担起更多政策功能,有力支持了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政府采购规范性、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对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促进政务公开都有着直接推动作用。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可以依据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需求,重视政府采购以及内部控制工作,通过优化整合,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化发展。为帮助各单位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及其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应用,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采购流程,有针对性地解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自身培训优势与政策制定背景资源出发,于2024年继续举办“预算管理一体化下的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
二、课程内容
(一)政府采购最新政策动态解析与应用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解读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解读
4.财预〔2017〕87号文解读
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解读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7.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异同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解读
(二)政府采购程序解读
1.政府采购当事人与投标人管理
2.政府采购程序管理
3.政府采购方式管理
4.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管理
(三)招投标业务解析
1.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管理
2.政府采购投标业务管理
3.政府采购评标与中标业务管理
4.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5.案例解析
(四)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
1.采购活动过程中各程序的时间要求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与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的区别
3.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与最低价中标的冲突与融合
(五)政府采购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应用
1.政府采购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
(六)资产管理最新政策解读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3.《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解读
(七)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实务
1.资产取得
2.资产无偿调拨、出售、出让与转让
3.资产置换
4.资产捐赠
5.资产报废与毁损
三、培训对象
1.各地招投标采购监管部门、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
3.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分别来自高校、实务届、政府部门,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五、培训时间地点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2.缴费方式
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八、联系我们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64505065
邮箱:wut@mail.n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