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老师: 15652426725
黄老师: 13811202080
左老师: 15010396972
刘老师: 15156687541
-
武老师: 010-64505166
吴老师(学院): 010-64505065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 邮箱:hongyuda@163.com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高级研修班
一、培训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下简称“中发34号文”)明确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这将促进绩效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从而达到绩效为预算管理服务的目的,使预算真正成为有“绩效”的预算。同时,党中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在这样的背景下,亟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急需的“刀刃”上,预算绩效一体化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作为国家财政部直属单位,从自身培训优势出发,配备集实践、理论、教学于一身的经验丰富的师资,全面梳理财政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涵和系统建设要求,结合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国际经验和国内改革现状,2025年推出“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路径与财务管理创新”高级研修班。课程将详细介绍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的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实现路径和管理机制,并重点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统一的业务规范和系统建设标准进行讲授,有助于指导和促进各地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二、培训对象
1.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2.各级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3.各地财政局预算处(科)、资产处(科)、绩效管理处(科)、会计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价中心等工作人员;
4.各省、市卫健委(局)主管财会、医政医管、人事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三、培训内容
模块一: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背景及意义
1.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政策背景
2.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3.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模块二: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国际国内情况
1.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国际经验介绍
2.我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情况介绍
模块三: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制度解读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解读
2.《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解读
模块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总体思路和财务管理机制
1.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2.落实项目管理理念
3.合理利用财务管理信息模块
4.架构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
5.预算管理一体化下的财务管理机制
模块五:预算的编制及执行
1.解读《新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制度新要求、新规范
2.我国当前政府预算制度现状及问题
3.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
模块六:会计管理及实务讲解
1.会计管理框架及实务讲解
2.决算和报告管理概述及编报讲解
模块七:直达资金预算管理
1.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具体业务流程
2.直达资金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直达资金监控手段
模块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技术标准
1.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硬件部署设计
2.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系统架构
3.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应用技术架构与技术路线
4.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部署
模块九:结构化研讨:预算管理一体化经验分享
四、培训方式
本项目采取以面授课堂教学为主的培训方式,针对行政事业类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打造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紧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场景,将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财务管理创新、政策法规与典型案例深度融合,为学员创造走进高端课堂、聆听大师教诲的平台。
五、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分别来自政府部门、高校、实务界的专家,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六、培训时间地点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培训地点 |
总第80期 |
3月4日 |
3月5日-7日 |
3月8日 |
深圳 |
总第81期 |
3月18日 |
3月19日-21日 |
3月22日 |
成都 |
总第82期 |
5月26日 |
5月27日-29日 |
5月30日 |
西安 |
总第83期 |
6月17日 |
6月18日-20日 |
6月21日 |
贵阳 |
总第84期 |
6月24日 |
6月25日-27日 |
6月28日 |
昆明 |
总第85期 |
8月12日 |
8月13日-15日 |
8月16日 |
成都 |
总第86期 |
10月11日 |
10月12日-14日 |
10月15日 |
北京 |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七、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340元/人天,商务间550元/人天,新商务间65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在京外举办的培训由当地酒店提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2.银行汇款(培训费可汇款,食宿费需当场缴费):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的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发邮件,我们会在开班前一周发报到通知。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报名邮箱:hongyuda@163.co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64505065
邮箱:wut@mail.n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