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老师: 15652426725
黄老师: 13811202080
左老师: 15010396972
刘老师: 15156687541
-
武老师: 010-64505166
吴老师(学院): 010-64505065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 邮箱:hongyuda@163.com
“数字化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高级研修班
一、培训背景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新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颁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对必须招标项目进行重新认定。政府采购制度不仅规范和节省了财政支出,也承担起更多政策功能,有力支持了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政府采购规范性、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对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促进政务公开都有着直接推动作用。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可以依据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需求,重视政府采购以及内部控制工作,通过优化整合,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化发展。为帮助各单位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及其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应用,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采购流程,有针对性地解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自身培训优势与政策制定背景资源出发,于2025年举办“数字化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
二、培训对象
1.各地招投标采购监管部门、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
3.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课程内容
模块一:政府采购最新政策动态解析与应用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解读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与财预〔2017〕87号文解读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4.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异同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解读
模块二:政府采购程序解读
1.政府采购当事人与投标人管理
2.政府采购程序与方式管理
3.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管理
模块三:招投标业务解析
1.政府采购招标与投标业务管理
2.政府采购评标、中标与合同管理
3.政府采购招投标典型案例解析
模块四: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
1.采购活动过程中各程序的时间要求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与工程公开招标的区别
3.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与最低价中标的冲突与融合
模块五:政府采购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应用
1.政府采购预算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
模块六:资产管理最新政策解读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3.《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解读
模块七: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实务
1.资产取得与无偿调拨
2.资产出售、出让、转让与置换
3.资产捐赠、报废与毁损的会计核算实务
四、培训方式
本项目采取以面授课堂教学为主的培训方式,针对行政事业类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打造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的实际工作场景,将数字化管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政府采购创新、政策法规与典型案例深度融合,为学员创造走进高端课堂、聆听大师教诲的平台。
五、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分别来自高校、实务届、政府部门,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六、培训时间地点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培训地点 |
总第3期 |
4月22日 |
4月23日-25日 |
4月26日 |
上海 |
总第4期 |
5月20日 |
5月21日-23日 |
5月24日 |
青岛 |
总第5期 |
6月3日 |
6月4日-6日 |
6月7日 |
北京 |
总第6期 |
7月15日 |
7月16日-18日 |
7月19日 |
成都 |
总第7期 |
8月26日 |
8月27日-29日 |
8月30日 |
成都 |
总第8期 |
9月26日 |
9月27日-29日 |
9月30日 |
成都 |
总第9期 |
10月22日 |
10月23日-25日 |
10月26日 |
重庆 |
总第10期 |
11月25日 |
11月26日-28日 |
11月29日 |
长沙 |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七、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340元/人天,商务间550元/人天,新商务间65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在京外举办的培训由当地酒店提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2.银行汇款(培训费可汇款,食宿费需当场缴费):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的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发邮件,我们会在开班前一周发报到通知。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报名邮箱:hongyuda@163.co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64505065
邮箱:wut@mail.n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