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老师: 15652426725
黄老师: 13811202080
左老师: 15010396972
刘老师: 15156687541
-
武老师: 010-64505166
吴老师(学院): 010-64505065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李老师
- 电话:15652426725(同微信)
- 邮箱:accountant_cfo@163.com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控体系实务”
高级研修班
一、培训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发布《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指导意见》的有关说明等一系列文件,更好助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扎实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帮助中央企业财务转型升级与探索加快构建世界一流财务管控体系,更好地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5年重磅推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控体系实务》高级研修班,帮助企业建成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的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有力支撑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有力支撑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二、培训目标
1.帮助学员系统学习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控体系;
2.帮助企业掌握标杆企业财务管控体系和价值创造;
3.帮助学员了解世界领先的财务管理运营模式;
4.帮助企业建设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对标及评价体系。
三、培训对象
1.央、国企各级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中高层管理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3.企业财务、审计、信息化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高级主管;
4.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
5.高校从事财务理论研究与实务教学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
(一)完善财务管理“四个变革”“五项职能”“五大体系”;
1.用“三个更”及“12字标准”推动企业财务管理转型升级,促进实现世界一流企业财务这一目标。
2.推动财务管理四个变革
3.强化财务管理五项职能
4.完善财务管理五大体系
(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控体系框架结构;
1.世界一流企业的集团化财务管理模式
2.责任中心设计架构
3.财经体系组织架构及主要岗位职责
4.经营指标下CFO 与GM的考核架构
5.业务决策导向下财务支持架构
(三)世界一流企业财经战略的选择与实施
1.财务战略与整体战略的协调
2.财务风险评估与竞争能力分析
3.业务战略与财经支撑
4.案例:世界一流企业CFO独特价值
(四)世界一流财务管理控制体系——财务资源配置
1.财务资源配置的关键要素
2.基于战略规划(SP)与业务计划(MSP)的战略预算
3.财经主导的中长期滚动预算
4.资产/成本/费用COE(能力中心)建设
5.海外区域财务与总部财务职能的总体运作关系及资源配置
(五)世界一流企业数智化财务管理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1.企业数智化财务管理总体思路和运行机制
2.司库管理体系建设实践
3.内控合规一体化运行体系的实践
4.新型智慧税务管理体系建设
5.基于智能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财会队伍建设实践
(六)国内外标杆头部企业财务管控案例分享
1.华为、海尔等国内标杆企业财经体系案例分享
2.IBM、三井等国外标杆企业财经体系案例分享
五、师资团队
本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国内外世界一流企业财务中高层、实务界资深专家、政策制定者等。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六、地点时间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地点 |
总第6期 |
3月25日 |
3月26日-29日 |
3月30日 |
北京 |
总第7期 |
5月19日 |
5月20日-23日 |
5月24日 |
杭州 |
总第8期 |
7月14日 |
7月15日-18日 |
7月19日 |
贵阳 |
总第9期 |
9月21日 |
9月22日-25日 |
9月26日 |
北京 |
总第10期 |
11月24日 |
11月25日-28日 |
11月29日 |
深圳 |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七、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学习,获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电子结业证书。
- 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人民币88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220元/人天,商务间400元/人天,新商务间60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在京外举办的培训由当地酒店提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2.银行汇款(培训费可汇款,食宿费需当场缴费):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的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发邮件,我们会在开班前一周发报到通知。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电话:15652426725(同微信)
报名邮箱:accountant_cfo@163.co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10-64505166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