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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增值服务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与风险应对”高级研修班
课程对象:
1.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部门负责人;
3.各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工作的负责人;
4.高校从事财政、财务、会计以及审计研究的教师;
5.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的中介咨询机构。

课程收费:
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010-64505065
  • 邮箱:wut@mail.nai.edu.cn
  • 时间 地点 在线报名
课程简介

“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与风险应对”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一、培训背景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站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纲挈领地提出进一步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财会监督体系,构建各类监督有序贯通、相互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谋篇布局、领航定向。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逐步推进中,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面临的监督环境和监管内容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构筑起防范财政、财务、会计领域重大风险的“安全堤坝”就显得至为重要。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高度重视财会监督智库研究及培训工作,在前期智库研究成果和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实践的基础上,2023年正式推出“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与风险应对”高级研修班,围绕《意见》提出的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以及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工作如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探讨各单位层面的主要工作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效能,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可靠保证。

二、培训内容

(一)《意见》解读

1.《意见》制定的背景、意义

2.财会监督的内涵、要素和职能定位

3.财会监督体系和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4.我国财会监督重点领域、主要工作、主要开展方式、协调机制

5.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工作总体思路和策略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体系及优化路径

1.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体系的构建

2.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机制实践路径

3.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岗位设置和人员能力素质提升

4.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

(三)财税监督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监督重点

2.《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重点内容讲解

3.行政事业单位涉税政策解读

4.行政事业单位财税常见问题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5.行政事业单位财税信息公开披露

(四)会计监督

1.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能拓展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体系与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3.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业务、财务收支及会计行为

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分析

5.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重难点问题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典型案例讲解

(五)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监督

1.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完善

2.构建预算管理监督体系,运用预算一体化、直达资金系统,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

3.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结果运用

(六)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督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情况分析

2.资产管理最新政策解读

3.资产管理监督重点

4.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解读

5.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及监督重点

(七)以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为基础的财会监督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和有效实施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协同

4.绩效审计和合规审计

5.典型案例讲解

(八)结构化研讨:如何建立全过程内部财会监督体系?

三、培训对象

1.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部门负责人;

3.各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工作的负责人;

4.高校从事财政、财务、会计以及审计研究的教师;

5.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的中介咨询机构。

四、培训师资

本研修班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财会监督专班师资联袂授课。授课师资来源多样化,配备外部政策制定专家+学院高水平师资+业界实务专家共同组成的师资团队,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五、培训时间地点

序号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总第1期

4月17日全天

4月18日

4月20日17点

北京

总第2期

4月25日全天

4月26日

4月28日17点

重庆

总第3期

5月15日全天

5月16日

5月18日17点

北京

总第4期

5月23日全天

5月24日

5月26日17点

青岛

总第5期

6月26日全天

6月27日

6月29日17点

北京

总第6期

6月27日全天

6月28日

6月30日17点

西宁

总第7期

7月17日全天

7月18日

7月20日17点

北京

总第8期

7月18日全天

7月19日

7月21日17点

上海

总第9期

7月24日全天

7月25日

7月28日17点

青岛

总第10期

8月21日全天

8月22日

8月24日17点

北京

总第11期

9月19日全天

9月20日

9月22日17点

北京

总第12期

10月24日全天

10月25日

10月27日17点

南京

总第13期

10月7日全天

10月8日

10月10日17点

深圳

总第14期

12月12日全天

12月13日

12月15日17点

北京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2.缴费方式

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八、联系我们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64505065

邮箱:wut@mail.n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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