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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增值服务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政府会计实训营”
1.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部门负责人;
3.高校从事政府会计准则研究的教师;
4.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的中介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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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010-64505065
  • 邮箱:wut@mail.nai.edu.cn
  • 时间 地点 在线报名
课程简介

“政府会计实训营”

招生简章

一、培训背景

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目前已基本建成并正在稳步实施,包括1项基本准则、10项具体准则、2项应用指南、1项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9项行业补充规定和4项解释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政府会计信息内容不断丰富、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多年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作为财政部下属事业单位和新型智库机构,在以上各项政府会计改革政策、制度出台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库支撑,同时也承担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推广、培训、实施等重要使命。学院结合近年持续开展的全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准则制度时仍存在一系列现实困境,原有政府会计制度的路径依赖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不利影响依然存在,部门、单位政府会计核算组织体系建立、会计政策制订、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报表编制与分析等存在诸多待解决问题,没有完全发挥基于“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新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部门、单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促进作用。

为更好地帮助广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全面贯彻理解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核心要义,快速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的解决方式和会计处理规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自身培训优势与政策制定背景资源出发,重磅推出《政府会计实训营》。课程亮点鲜明,内容更为精细,重点更为突出,方式更为新颖,项目采取“链式学习”培训模式,引导学员围绕重点业务和焦点问题归纳汇总政府会计实务的问题清单,以“问题式清单”为导向开展主题教学、话题讨论、情境演练、个性化咨询等活动。通过学训结合,切实有效帮助学员收获新知,融会贯通。

二、培训内容

(一)政府会计疑难问题解析

1.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核算要点

2.预算结余类科目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后的核算要点

3.部门预算管理及实务操作

4.政府资产类会计核算实务及资产管理政策解读

5.收入和费用的核算要点

6.关于负债的计量与负债类科目的账务处理

7.结转结余与净资产的核算要点

8.“平行记账”原则及重点难点问题

(二)政府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要求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创新

2.政府部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理及规则

3.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与编制要求

4.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具体内容与编制要求

5.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原理及规则

(三)管理会计在政府会计中的应用

1.政府管理会计与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的关系

2.政府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

3.政府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

4.政府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5.我国政府管理会计实践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数字化建设

1.数字化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面临的挑战

2.数字化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方案

3.基于应用场景构建面向数字化的信息系统

4.行政事业单位智能财务建设案例

(五)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应用案例

1.行政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案例解析

2.一般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案例解析

3.高校、中小学校、医院、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案例解析

(六)结构化研讨

教师主要负责学习指导,讲授核心理念和方法技巧。研讨将以学员为主,围绕政府会计问题树,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激活个人知识储备,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最终形成研讨报告。

三、培训对象

1.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部门负责人;

3.高校从事政府会计准则研究的教师;

4.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的中介咨询机构。

四、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师资来源多样化。如高校、实务界、实战派、政府部门,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五、培训时间地点

序号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总第4期

3月7日全天

3月8日-10日

3月10日17点

成都

总第5期

3月27日全天

3月28日-30日

3月30日17点

海口

总第6期

4月11日全天

4月12日-14日

4月14日17点

成都

总第7期

5月16日全天

5月17日-19日

5月19日17点

广州

总第8期

6月6日全天

6月7日-9日

6月9日17点

北京

总第9期

6月12日全天

6月13日-15日

6月15日17点

大连

总第10期

8月8日全天

8月9日-11日

8月11日17点

贵阳

总第11期

8月12日全天

8月13日-15日

8月15日17点

成都

总第12期

9月24日全天

9月25日-27日

9月27日17点

海口

总第13期

10月7日全天

10月8日-10日

10月10日17点

长沙

总第14期

11月5日全天

11月6日-8日

11月8日17点

深圳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2.缴费方式

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八、联系我们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64505065

邮箱:wut@mail.nai.edu.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客服电话:400-063-0318 / 010-645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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