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 15652426725
单老师: 185695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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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师: 010-64505166
吴老师(学院): 010-64505065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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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及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一、培训背景
自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来,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陆续在境内外上市企业平稳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指导,2020年12月30日,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指出了一系列实施措施指导,确保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自身理论研究与培训优势出发,配备集实践、理论、教学于一身的经验丰富的师资,全面梳理新金融工具准则最新调整,结合如何做好监管资本过渡安排以及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应用等方面,继续推出“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及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新经济时代下精准把握准则的最新应用,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二、培训收益
1.帮助学员了解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
2.帮助学员掌握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背景、重点与内容变化;
3.帮助学员掌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难点与对策。
三、培训对象
1.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财务人员;
2.证券监管人员、证券公司投资分析师;
3.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人员;
4.高校从事财务会计教学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最新修订与发展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改革与发展
2.新金融工具准则最新修订的重点与变化
3.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对比
4.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评价及解析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重点项目解读与实务操作
1.金融工具概述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4.金融工具的计量
5.金融资产分类
6.金融资产转移
7.套期会计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与终止确认
2.金融工具的减值
3.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分析
1.疫情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1)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
(2)其他应收款的减值
(3)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
2.疫情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影响
3.疫情对套期保值的影响
(五)结构化研讨: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存在的困惑及解决对策
五、培训方式
为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更快地了解课程资讯,更有效地掌握培训内容,本研修班以面授课堂为主,同时将免费推送给学员与本主题相关的精品录播课程,方便学员利用网络课堂提前预习、巩固相关专业知识,再结合面授课堂进一步强化、拓展。
六、师资力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门从事会计准则研究的专家团队;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的专家;长期从事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务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专家;高校长期从事会计准则研究的专家。
七、面授时间地点
八、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九、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4800元/人(不含食宿)。
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2.缴费方式
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我们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10-6450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