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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增值服务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数字化下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 邮箱:hongyuda@163.com
  • 时间 地点 在线报名
课程简介

培训班简介

一、培训收益

1.精准把握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要求;

2.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方法,熟悉公物仓建设与资产盘活共享实操路径,学会依托信息系统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动态监管与高效统筹;

3.筑牢采购与资产管理内控防线,掌握预算编制、需求调查、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风险防范手段;

4.提升数智化应用能力,了解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资产信息共享系统的核心功能,学会运用数据工具优化采购决策;

5.掌握绿色采购、支持创新等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方法。

、培训对象

1.各地招投标采购监管部门、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

3.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课程内容

(一)政府采购最新政策动态解析与应用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解读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解读

4.财预〔2017〕87号文解读

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1号)解读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7.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异同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解读

9.《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解读

10.政府采购与新《会计法》、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协同逻辑

(二)政府采购程序解读

1.政府采购当事人与投标人管理

2.政府采购程序管理

3.政府采购方式管理

4.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管理

(三)招投标业务解析

1.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管理

2.政府采购投标业务管理

3.政府采购评标与中标业务管理

4.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5.案例解析

(四)电子化交易核心流程与系统操作规范

1.采购计划申报阶段

2.直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等主流电子化交易方式的操作规范

3.验收清单线上填报、验收结果公示、异议处理的线上流程

4.国库集中支付与自行支付的线上申请路径

5.支付数据与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的自动校验

(五)政府采购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

1.政府采购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

(六)资产管理最新政策解读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4.《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解读

5.《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 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的意见》解读

6.《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七)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实务

1.资产取得

2.资产无偿调拨、出售、出让与转让

3.资产置换

4.资产捐赠

5.资产报废与毁损

(八)预算、采购、资产、绩效一体化数字落地

1.核心原则:预算定方向、采购保合规、资产管全程、绩效评成效

2.职责分工:采购、资产、预算、财务部门协同职责界定

3.案例分析

(1)预算编制阶段:结合资产存量数据与绩效目标的采购预算科学编制;

(2)采购实施阶段:政策要求智能嵌入(本国产品、中小企业扶持)与合规校验;

(3)资产管理阶段:射频识别、区块链等技术在资产追踪中的应用;资产使用状态实时同步与动态管控;

(4)绩效评价阶段:数据自动归集、可视化分析、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联动。

、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分别来自高校、实务届、政府部门,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培训时间地点

期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返程时间 培训地点
总第7期 1月17日 1月18日-20日 1月21日 北京
总第8期 6月2日 6月3日-5日 6月6日 北京
总第9期 7月14日 7月15日-17日 7月18日 乌鲁木齐
总第10期 8月25日 8月26日-28日 8月29日 青岛
总第11期 9月20日 9月21日-23日 9月24日 成都
总第12期 10月20日 10月21日-23日 10月24日 成都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六、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340元/人天,商务间550元/人天,新商务间65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在京外举办的培训由当地酒店提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2.银行汇款(培训费可汇款,食宿费需当场缴费):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的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发邮件,我们会在开班前一周发报到通知。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报名邮箱:hongyuda@163.co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10-64505069

邮箱:lujl@mail.n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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