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 15652426725
黄老师: 13811202080
左老师: 15010396972
刘老师: 15156687541
-
武老师: 010-64505166
吴老师(学院): 010-64505065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李老师
- 电话:15652426725(微信同)
- 邮箱:accountant_cfo@163.com
培训班简介
一、培训收益
1.深入学习新《会计法》修订背景、核心要点与实施要求;
2.解析企业会计准则最新修订内容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理解修订背后的政策导向与理论逻辑,掌握准则应用中的重点难点及实操解决方案;
3.聚焦税收深化改革新动向,详解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监管要求,系统掌握智慧税务稽查风险识别与应对策略,提升税务合规管控能力。
二、培训对象
1.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核心会计人员;
2.企业税务经理、税务主管及税务专员;
3.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的执业人员;
4.高校从事财务、会计、税收领域教学与研究的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新《会计法》解读与实践应用
1.新《会计法》修订背景、核心目标与立法逻辑
2.会计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责任追究机制
3.《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解读
4.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路径
5.数智化下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6.新《会计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二)税制改革与《增值税法》立法全景解读
1.增值税立法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政策协同逻辑
2.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到《增值税法》的演进历程与核心差异
3.《增值税法》的主要亮点
4.《增值税法》核心条款解读与实务应用
5.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重点条文解读与实务操作
1.新收入准则解读与实务操作
2.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与实务操作
3.租赁准则解读与实务操作
4.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实务操作
5.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解读与实务操作
6.政府补助准则解读与实务操作
7.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准则解读与实务应用
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解读
9.《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解读
(四)智慧税务下的税制改革新变化与合规管控
1.税务管理方式改革核心要点
2.全税种核查新变化
3.涉税信息共享与联合核查机制完善要点
4.税务合规与财务合规协同建设实务
5.发票全面数字化转型实务与经营数据归集
6.银税联网升级与资金流向监管应对
(五)从《会计法》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全链条政策解析
1.解读《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
2.《财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解读
3.数电票、电子档案管理实践
(六)结构化研讨
四、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分别来自高校、实务界、政府部门,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五、时间地点
|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地点 |
|
总第7期 |
1月24日 |
1月25日-27日 |
1月28日 |
北京 |
|
总第8期 |
4月19日 |
4月20日-22日 |
4月23日 |
成都 |
|
总第9期 |
6月22日 |
6月23日-25日 |
6月26日 |
昆明 |
|
总第10期 |
8月18日 |
8月19日-21日 |
8月22日 |
成都 |
|
总第11期 |
10月25日 |
10月26日-28日 |
10月29日 |
北京 |
|
总第12期 |
12月19日 |
12月20日-22日 |
10月23日 |
北京 |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六、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58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340元/人天,商务间550元/人天,新商务间65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在京外举办的培训由当地酒店提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2.银行汇款(培训费可汇款,食宿费需当场缴纳现金):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的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发送给报名联系人,我们会在开班前一周发报到通知。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电话:15652426725(微信同)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10-64505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