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 15652426725
黄老师: 13811202080
左老师: 15010396972
刘老师: 15156687541
-
武老师: 010-64505166
鲁老师: 010-64505069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 报名咨询
- 联系人:陈老师
- 电话:13381276616(同微信)
- 邮箱:3578755324@qq.com
培训班简介
一、培训目标
1.全方位解读国家零基预算改革、成本核算、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厘清改革核心逻辑;
2.熟练掌握零基预算全流程编制方法、项目库动态管理、支出评审标准,解决预算编制粗放、资源错配等痛点;
3.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成本归集、分摊、核算全流程操作,建立精细化成本管控模式,实现单位提质降本增效;
4.搭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体系,夯实绩效管控基础;
5.掌握预算、成本、绩效一体化融合管控模式,排查全链条业务风险,建立常态化风险防范与整改机制。
二、培训对象
1.各地财政局预算等相关处(科)、预算绩效管理处(科)、财政监督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处(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计财处(科)、预算管理处(科)、审计处(科)、资产管理处(科)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会计人员;
3.从事财政绩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单位的骨干人员;
4.从事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零基预算改革最新政策与制度体系深度解读
1.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
2.新会计法修订要点解读
(二)零基预算全流程规范化编制实操实务
1.零基预算的核心内涵
2.零基预算改革典型案例
3.零基预算落地实施的路径
(三)行政事业单位精细化成本管控实务与提质增效
1.事前成本管控:预算编制与审批
2.事中成本管控:执行与监督
3.事后成本管控:核算、分析与评价
4.预算、成本与绩效管理融合机制
5.成本预算绩效评价案例
(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建设实操
1.绩效前评估与评审
2.绩效目标管理
3.绩效运行监控的组织管理以及绩效监控重点
4.后评价实务重点与案例分析
5.不同类型项目绩效评价常用指标体系
(五)预算、成本、绩效一体化融合管控与风险防范
1.财会监督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全流程监督要点
3.监督风险防控与问责机制
四、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分别来自政府部门、高校、实务界的专家,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五、培训时间地点
|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地点 |
| 总第1期 | 7月6日 | 7月7日-9日 | 7月10日 | 北京 |
| 总第2期 | 8月17日 | 8月18日-20日 | 8月21日 | 合肥 |
| 总第3期 | 9月14日 | 9月15日-17日 | 9月18日 | 北京 |
| 总第4期 | 10月19日 | 10月20日-22日 | 10月23日 | 北京 |
| 总第5期 | 11月9日 | 11月10日-12日 | 11月13日 | 北京 |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六、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340元/人天,商务间550元/人天,新商务间65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在京外举办的培训由当地酒店提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2.银行汇款(培训费可汇款,食宿费需当场缴费):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的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