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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老师: 010-645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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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税号:1210 0000 7178 0019 5F
  •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电话:010-64570088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 银行账户:
    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增值服务
  • 成功报名参加任意一期课程的学员,还可享受以下增值服务:
  • ① 培训学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② 同一单位报名满9人可免除第10人的培训费
  • ③ 免费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论坛或大型活动
  • ④ 免费赠送相应主题的线上学习课程
“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与税会差异协调”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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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武老师
  • 电话:010-64505166
  • 邮箱:wuty@mail.n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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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与税会差异协调”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一、培训背景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新收入准则改变了收入确定的理念,其变化将对各个行业、各类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内部控制、税收筹划甚至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梳理,修改业务流程,升级核算相关的信息系统。

为帮助广大财务人员透彻理解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与主要变化,精准把握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难点以及企业的应对策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自身培训优势与政策制定背景资源出发,在成功举办多期收入准则的培训基础上,继续推出“新收入准则解读与税会差异协调”高级研修班。本课程通过大量具体的案例,帮助相关人员理解掌握新收入准则的精髓与新旧衔接操作实务,从容应对新收入准则下的纳税差异调整以及纳税筹划技巧。

二、培训收益

1.帮助学员深刻理解新收入准则发布实施对行业和企业产生的重大影响;

2.帮助学员了解新收入准则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变化;

3.帮助学员掌握新收入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帮助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收入准则执行力。

三、培训对象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类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

3.上市公司和各类评级机构的证券分析人员;

4.高校研究机构的教学科研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收入准则最新修订及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收入准则最新修订解读及案例分析

2.新收入准则主要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收入确认计量“五步法”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2)合同成本确认计量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3)特定交易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4)亏损合同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二)租赁准则最新修订及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租赁准则最新修订解读及案例分析

2.新租赁准则主要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新租赁准则的适用除外规定

(2)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分拆

(3)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5)出租人经营租赁

(6)售后租回交易

(三)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最新修订及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最新修订解读及案例分析

2.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主要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

(2)债权投资

(3)其他债权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修订及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修订修订解读及案例分析

2.新政府补助准则主要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新政府补助准则适用除外规定

(2)总额法和净额法

(3)代收补贴款

(4)拆迁补偿款

(五)其他准则最新修订及会计处理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六)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1.PPP项目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2.试运行销售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3.资金集中管理税会差异分析处理

(七)报表格式最新修订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2.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3.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4.已执行三类新准则的企业报表格式

五、培训方式

为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更快地了解课程资讯,更有效地掌握培训内容,本研修班以面授课堂为主,同时将免费推送给学员与本主题相关的精品录播课程,方便学员利用网络课堂提前预习、巩固相关专业知识,再结合面授课堂进一步强化、拓展。

六、师资力量

本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实务界资深专家、政策制定者等。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七、面授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总第15期

2月12日

2月13日

2月15日

北京

总第16期

3月14日

3月15日

3月17日

北京

总第17期

4月16日

4月17日

4月19日

苏州

总第18期

5月13日

5月14日

5月16日

北京

总第19期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8日

昆明

总第20期

7月15日

7月16日

7月18日

大连

总第21期

9月9日

9月10日

9月12日

珠海

总第22期

9月15日

9月16日

9月18日

长沙

总第23期

11月25日

11月26日

11月28日

北京

八、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员可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研修班结业证书(电子版)。

九、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4800元/人(不含食宿)。

食宿费:住宿房型、食宿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详见开课通知。

2.缴费方式

学员报到时可现场刷储蓄卡、信用卡或者通过微信扫码、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培训费。扫码支付可立即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特别提示:培训班如确定开班,学院将在开班前一周给学员发送《开课通知》。如因报名人数低于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取消该班,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学院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我们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10-64505166

邮箱:wuty@mail.n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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